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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故,要想解除房屋,则应按此两种方式进行。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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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按照《》的规定,如果是你擅自解除合同,那么你是属于违约一方,那么作为守约一方的买方,他是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但如果你们的合同中对解除合同作为了约定或者说约定了你在支付违约金下可以行使解除权的话,你当然可以选择。不过,从实际上来说,一般的应该没有这样的解除约定。因此,建议你还是看看对方是否存在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地方,这样你解除合同的行为才有可能得到的支持。如果诉讼的话,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呆滞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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