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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1-11-30
按份之债的成立有以下要求:1。债务一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大多数人的债务中,无论债务一方为多数,债务双方为多数,都可以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是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是按份债务。2、支付必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必须基于同一支付原因,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的债权债务。3、债务的是可分即作为债务的标的付款,可分为几种付款,不损害其价值。4、当事人按一定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时,几个债权人按一定份额享有债权,几个债务人按一定份额负担债务。债务关系成立时,该份额不能确定的,只能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债务关系成立后,当事人通过协议确定各自的债权份额或债务份额的,也设立按份债务。

相关法规

我国《民法通则》第86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就是关于按份之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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