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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纠纷肇因多种多样。 2、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其在本庭已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增大。 3、被告拒不应诉情况普遍。 4、存在“问题借...
具有下列特点: 1、借款手续不完备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碍于情面有时可能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 2、担保方式不明确。 3、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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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日益增多、纠纷起因多样化、借贷手续大多不完善、审理周期长、部分案件存在“问题借贷”嫌疑。
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有: 1、收案数逐年上升,涉案金额总量较大。 2、借贷形式不规范。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是连借据也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 3、借款利率约定多样化,本息查清难度较大,逾期违约金要求过高。 4、借贷担保方式多数约定不明。 5、借贷主体复杂化,多参与有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 6、出现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的新情况。
具有下列特点: 1、借款手续不完备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碍于情面有时可能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 2、担保方式不明确。 3、借款目的不明确。 4、利息过高,有高利贷的现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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