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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清楚您是哪个县区,如果本县区新农保试点时,您已满45周岁,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年份没有政府补缴,且不得超过15年。临沂市直属没有城乡居民...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应对其所有房屋享有完全处分的权能。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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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最低保障制度,城镇居民享受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一、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特别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不能登记给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二、可登记的两种特殊情形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2、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按照责任和经常居住地,家庭信息等具体计算的。只能估计是七十万左右。最终需要核算。来电咨询,可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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