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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企业对符合按址投递条件的用户拒绝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或者不按规定时限安排投递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营业时间、运递时限等服务承诺、提供查询,或者未按规定处理用户投诉的,由邮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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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邮政用品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生产监制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他人监制证号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邮政用品用具。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对物品收寄和邮件、快件处理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影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禁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物品或者限制寄递物品。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或者出具身份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寄件人提供凭证原件或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营业时间、运递时限等服务承诺、提供查询,或者未按规定处理用户投诉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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