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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1、电动汽车交通事故,根据机动车是否不同,其法律责任完全不同。2、电动汽车属于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
电瓶车,相撞交通事故电瓶车被交警拖走,不需要交拖车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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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交了物业费不需要再交电梯的电费的,电梯的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不得收取所谓停车费。交通警察暂时扣留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是交通警察队伍的正常执法费用,车主没有义务为交通警察的委托行为付费。交通警察处理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款,让车主交停车费是没有根据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不得使用或者损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第三人不得擅自损坏或者转移或者处置。由于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有权在提前赔偿后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此,无论是交警提供的拖车、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都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1、交通意外车辆被扣,交警收费是违法做法。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限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应予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做法,由扣车产生的花费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驾驶者无义务为交警的委托做法付费。交警处置完违规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驾驶者,法律无限定驾驶者还要付费,让驾驶者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敏车停放、临时停车限定的,能够指出违法做法,并予以表面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敏车行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却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路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金,并能够将该机敏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花费,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导致机敏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受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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