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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温补助标准规定是每天8元到12元。各个地级市可以在这个区间内自主调解。企业发放的高温补助计入职工的工资总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同...
1、认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 《通知》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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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还是执行按天发生高温补助,四川高温补助标准规定是每天8元到12元,各个地级市可以在这个区间内自主调解。企业发放的高温补助计入职工的工资总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关于高温津贴的具体情况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12元其中,2017年四川高温补助为每人每天10-12元关于具体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确定,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发放认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未规定四川省内发放高温津贴没有具体时间和天数的限制,实际发放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标准。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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