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认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 《通知》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四川高温补助标准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八元到十二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四川高温补助标准规定是每天8元到12元。各个地级市可以在这个区间内自主调解。企业发放的高温补助计入职工的工资总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同地区的高温补助发放月数和发放的金额都是不同的。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级行政区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如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四川高温补助标准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八元到十二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16年四川高温补贴标准 1、德阳、绵阳、南充地区,每人每天12元。 2、自贡、攀枝花地区,每人每天10至12元。 3、成都、泸州、遂宁、雅安、资阳、凉山地区,每人每天8至12元。 4、广元、眉山地区,每人每天11元。 5、内江、宜宾、达州、巴中、广安、阿坝地区,每人每天10元。 6、乐山地区,每人每天8至10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通知称,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