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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事判决已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A在外省且有存款,执行法官有权到财产所在地划拨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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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非法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一般不会连累家人。 2、如果法院会强制执行,仍不缴纳的,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可以强制判离婚,不过要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情况,并且同时没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一千零八十二条中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条件。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民法典》第1079条的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通过上述介绍,相信您一定对婚姻法有了一定了解,遇到问题还是要先双方自行协调。
首先,执行是有风险,最主要的风险是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需要你积极的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果财产线索属实的话,法院一般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进行保全,最后拍卖相关财产,以清偿申请执行人。其次,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拒不执行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和执行监督。最后,如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了新的财产,你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直至清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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