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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保护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保修期一年,终身维护。 三、交(提)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或火车,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各费用负担:纸箱包装,包装纸箱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符合**********,到货后三天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先付清100%货款,到帐后发货。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传真件有效。 十、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帐号: 需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帐号: 签(公)证意见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编号:(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地址:_______地址: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______到站: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以甲方的企业名称经营*****物业项目,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业务及其挂靠期间内的注意事项。第一条挂靠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第二条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万元(¥1**)的管理服务费。该笔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定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为避免因乙方借用资质给甲方带来的风险,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与管理费用在同一时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3、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发票等),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税金(代收水电费发票除外)(说明:利润比例一般物业税金为5.5%,可以约定6.0-8%) 4、项目服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甲方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乙方的财务结算。 5、每月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到达甲方账户后,每月10日前甲方在扣除约定的管理费及应缴税金后,及时将余款支付到乙方。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营业执照、物价局物业费审批结果),并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投标、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物业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必要时提供原件;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不得随意扣压乙方的财产。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的提供帮助,并根据乙方需要,对本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指导。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第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资质及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充分利用物业管理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5、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6、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办公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7、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进行招聘、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雇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购买相关保险等。 8、对于项目出现的管理风险问题(如服务质量、安全事项等)或法律责任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经营期间与其雇佣人员、服务单位、第三方等产生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由此替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0、若乙方在经营期间违法经营,导致甲方给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被媒体等进行曝光等,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并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1、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第五条有关甲方公司人员职称、学历、上岗证等证书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个人证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第六条终止与解除 1、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管理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因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管理服务费不予返还。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有本合同第四条第9、10、11款约定事项出现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终止其经营的项目。 4、在乙方的物业公司成立后,可以脱离挂靠。合作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合作协议,需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时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所有证书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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