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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因为承租方对该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房子是归出租人所有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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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两说着。首先,这类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注册公司时的经营场所,如果在此办公,涉嫌异地办公,工商要查你的。凡是在与注册地址不一样的地方办公或生产,要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但如果是住宅性质的房屋是不可办理营业执照的。这点有些矛盾,无法解决。其次,如果合法的房屋(经营场所)租赁后,签订租赁协议,其租金可以计入企业管理费用(办公用房不能计入成本)。你这个问题是前提(租用的房屋性质)不合法,所以不能租赁,也不能计入企业费用。也就是说你的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法律”大于“合约”。
你租房给他,如果双方约定你只有单一义务,即,只将房子出租给他,没有其他义务,你可以不提供为他办理办公场所的一切手续,也不要把身份证交给他,如果你们约定要帮他办理办公场地,那么你就要提供一些相关手续。你的想法是对的,说明你有法律意识,如果他用你的房子办公后,在那里搞非法活动,如传销、虚开发票等,那么你要承担责任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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