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有一年的考验期,考验期不用坐牢。在考验期内不犯新罪,遵守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如果在一年考验期内再次犯罪,那么将立即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还要加上新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指对被法院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考验期内,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期一年内没有违法乱纪的,缓期一年到期后,不再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即不进监狱。
缓刑期到了,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变现良好,没有再犯罪,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