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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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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其次,发起人的转让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再次,董监高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权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是应当按照法定或者是约定的程序进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支付款项,对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进行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股权是每个股东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尽可能以合理的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书面通知应包括拟受让人的相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等主要转让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当将拟转让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不得对外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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