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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
1、依旧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不过是负了抵押,还是可以约定房子的分割问题。一方获得产权,另一方现金补偿。 2、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均分。 3、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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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抵押怎样实现抵押权 动产抵押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是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3.交通运输工具。 二、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破产法》条款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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