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事实收养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凭收养公证书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七类可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情况: 1、1992年《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事实收养是可以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其与被收养人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
无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我国的《收养法》是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事实上的收养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或《收养法》施行之前有收养行为的,应当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收养登记;对收养行为有争议的,当事人可提请诉讼,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收养法》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2、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 3、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证件后,应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6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