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广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广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调高广西省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2006—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自2009年1月16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本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标准以在政府网站公布文件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6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