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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是《》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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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根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第76条)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第76条)。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5条)。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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