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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 承租单位(甲方):________ 出租单位(乙方):____...
发包方(甲):__________ 承包方(乙):__________ 一、协议内容:甲委托乙对甲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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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证合同写作的基本要素包括供方和需方的基本信息、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解决方式。同时,合同还需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以下是一个可供参考的范本: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总则 1. 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2.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供方和需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 供方质量责任 3. 供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 4. 供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充分的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 5. 供方应承担因所提供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第三条 需方质量责任 6. 需方应对所接收的产品进行充分的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 7. 需方应对所接收的产品进行充分的测试,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 8. 需方应承担因所接收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第四条 供方的供货责任 9. 供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所供产品的交付和验收工作。 10. 供方应对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期进行充分的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 需方的责任 11. 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所需产品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12. 需方应对所需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期进行充分的控制和管理。 13. 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对所需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4. 如果供方或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导致对方受到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 如果供方或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变得可望而不可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补充条款 16. 当供、需双方认为本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17. 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8.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 (三)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二)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四)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二)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为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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