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劳动者辞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N+1劳动者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应当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
您可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根据认定结果主张赔偿,没有社保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根据您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建议您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您补缴社保。
要求补缴社保,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因单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你6个月左右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按照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补偿半个月工资计算,2008.1.1后的工龄,按照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是你因自己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单位因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1,869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