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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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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云南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当前市级统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个月。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如果单位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相关费用,如果没有,由单位承担一切待遇。 1.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7个月工资。没有伤残津贴----如果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涉及到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经济补偿金、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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