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事人转让股权行为一般有法律效力,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
我投资入股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上是这样写的,在我(乙方)出资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司(甲方)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手续,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股东也同意这一点,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另外,股东转让出资虽然需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但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议必须登记才能生效,股东变更登记是股东变更的公示方式。未登记只使股权转让原则上对公司以外没有法律效力,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该协议对股权转让各方仍有法律效力。因此,股权转让协议与工商登记不一致并不影响其效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可以有以下办法:(一)受让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强制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生效判决变更股权登记。(二)受让股东也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变更文件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变更登记职责。
按照我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变更登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相关到发起人股权转让、大股东监控和公司收购三个事项时,要向证监会报告备案,相应事实形成并或证监会批准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或变更。 一般股权转让未构成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当然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年检机关(即登记机关)备案。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故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应当在动态中确定和公开,至于动态备案的周期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备案不是许可,不需要法定。登记机关一般在年检的义务中包含审查备案。
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不符的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该协议是依法订立的,依然有效,工商登记不是该协议的生效要件,当事人也可以向工商局提出变更登记的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84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