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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赔偿,还是物质损失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已经给付了残疾、死亡赔偿金,是否还需另外再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这...
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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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中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死亡赔偿金并无相关规定,而死亡赔偿金确属于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如机械照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该损失不予处理,必然有悖于民事侵权案件有损失就有补偿的基本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是视为财产损失的一种。所以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
残疾人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与死亡赔偿金,是人身伤害侵权赔偿中的不同赔偿项目,可以并行请求或主张,这在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伤害赔偿的权威法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有相应规定的。在2004年5月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该解释明确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分成两个赔偿项目,首次确定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为财产性质;其次在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上都作了相应统一。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死亡赔偿采取“继承丧失说”(残疾赔偿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即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在之前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中,都将死亡赔偿金或者死亡补偿费认定为精神损害赔偿,其性质被界定为非财产性质;所以我国在04年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出台前,是把死亡赔偿金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但在04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便被确定为财产性质,其和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同的,二者可以同时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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