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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只会导致公司失去营业资格,不会影响公司的法人资格。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机关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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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回事。注销是按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进行的,是一种正常的消亡程序。吊销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非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职权强制终止其他资格、资质、身份等。
意思是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 对吊销不服的,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参与清算分配,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只有结算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发票、税务登记证等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税人解散、破产、撤销或者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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