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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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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缴范围如下: 1、具有参保地户籍,在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2、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
养老保险补缴范围如下:1。在城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各种原因终止劳动关系或者离开原单位,可以提供有效原始材料;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充支付优惠政策,包括未被保险企业和人员、中断支付的企业和人员。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西藏社会保险交纳比例: (1)职工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全部工资收入。职工个人工资低于林芝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缴费比例: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 (2)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基缴费基数的8%缴纳。 (3)职工个人和单位缴费资金的去向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一定比例一起划入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包括利息等合法收入,由参保职工个人持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办理刷卡;单位缴费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余额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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