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1、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指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6)由所在学校推荐;(7)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借款人可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 4、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及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5、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6、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相关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7、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毕业时须与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借款学生也可以在学习期间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8、贷款展期的办理及利率规定:毕业后需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可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经审核通过后,由贷款人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贷款展期后,累积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人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9、贷款的咨询及办理:中国银行现期可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及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和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一)个人有效居留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四)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五)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和同意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0%贴息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482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