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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庙下征地补偿的意思是: 1、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 2、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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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的是2008年贵州乡村征地补偿标准,这个价格补偿标准分两部分构成,一个是征地区片综合价,就是针对土地的一个概括性的补偿标准,另外一个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指的是房屋啊,或者是各种树木庄稼不同的作物之间的一个补偿标准啊,你可以直接上网搜索就可以。这两个标准也往往都是一个参考作用,不可照搬照抄,真正的补偿标准是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有所增加才对。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①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②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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