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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首付,应该是预约购房的预付款,那么目前的法律关系还是商品房预约买卖关系,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对少一些,可以退房;一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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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首付,应该是预约购房的预付款,那么目前的法律关系还是商品房预约买卖关系,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对少一些,可以退房;一般开发商都愿意把钱退还给业主,只要您提出来都能同意,但是一般会想方设法向后拖延退款时间。 建议您先和开发商协商一下,也可能顺利解决;不能达成一致,再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事人已经支付房屋首付但是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只交了首付没签合同,购房者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首付。首付是指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可以高于此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剩下的从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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