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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
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最长9个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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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个人账户的冻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冻结工资账户的,每次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但是,在期满前,法院可以再次继续冻结。也就是说,法院冻结时,每次有期限限制,但可以通过继续冻结的方式达到长期冻结的目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冻结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自动延长至拆迁期届满;冻结期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拆迁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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