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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空置房物业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
没收房也是要交物业费的。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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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的房子,根据各地有关部门定的标准不同,缴纳额度也不同。有的地区是未入住也要全额缴,有的是百分之七十,有的是百分之五十。建议查询一下当地的物业管理服务政策,一般是有明文规定的。 1、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3、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6、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租赁物业费一般由作为房屋所有人的出租人支付,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即承租人支付,但其内部约定不得与物业公司对抗。承租人拒绝交付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付。
租房子物业费可以约定由承租人交付。物业费一般按照房屋面积进行收取,具体以物业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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