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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问题,律师无法介入。但是以一个过来的身份,我觉得女方有这样的要求,将来你们的相处不一定会很融洽,你要慎重考虑。写上了女方的名字,等于就...
房产是你婚前购买的,有购房合同,付款凭据收据和结婚证作对比。此房产为你婚前个人财产!前提是该房产登记房产证是你一人名字,如果有你配偶名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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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你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是产权对内与对外两重意义。对外而言,该房购置在婚后,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内(你们夫妻间),由于你们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协议,协议只要不违法即是有效的。 总的来说,b的风险主要在于a存在单独处置房产的可能。 同时,本律师注意到,该房产存在还贷问题,虽然b的意思是以b的财产还贷,但由于还贷反生在婚内,b的婚内财产应属于共同财产,也即还贷部分即使明确为b,但也是共同财产还贷。建议b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婚内财产各自所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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