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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作土地使用票时,必须持有权利税纳税证明书。一般按购买价格×当地权利税税率(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约为3%)。购买价格不合理,税务局核定纳税基数。二、一般在发行土地使用证的旁边有柜台,直接让当事人支付权利税。如果没有,请相关人员到地税局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终上所述,房产税属于财产税,属于地税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城市房地产税是指以城市房屋和土地为征税对象,按照标准房价、地价或租赁价格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很多人会混淆城市房产税。其实两者是不一样的。城市房产税和房产税有什么区别?城市房产税和房产税的区别:一、城市房产税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同:城市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开征地区和标准由各省确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指征收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纳税人不同:城市房产税纳税人是在中国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房产税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拥有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但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个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应规定)。三、计算方法不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属于非出租房地产,按标准房价征收,年税率为1、2%;属于出租的房产按租金收入征收,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算公式:(1)按标准房价计税的,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价×应税面积×1、2%;(2)按标准房租价格计税的,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租价格×应税面积×18%。根据规定,中外合资企业使用的土地应当征收土地使用费,不再征收房地产税。全年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3600元。房地产税的计算方法:房地产税的计算方法,一是以房地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一次性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去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率为1、2%;二是以房地产租金收人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1)基于房地产原值的应纳税额=房地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基于房地产租金收入的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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