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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
以下是你的问题福建省最新产假规定相关介绍。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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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根据福建省生育政策,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延长至158日至180日。因此,福建省产假为158日至180日。在此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特殊的劳动保护,并得到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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