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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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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1、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2、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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