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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涉嫌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
直接计算滥用职权实施前现有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金额,不应包括滥用职权滋生的预期利益。《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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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属于职务犯罪,构成犯罪一般要求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并能有效弥补损失。如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自己掏钱上交,用于弥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2〕18号2012年12月7日公布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2、而且计算的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后造成的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不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 3、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行为结果犯,首先具有行为,其次构成损害结果。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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