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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承担,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应当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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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应先向谁追偿的问题。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来说,借款合同夫妻是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但是要分情况: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 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是车主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租(借)车人是实际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租、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出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是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该瑕疵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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