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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监高违反法律规定或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公司又怠于通过诉讼追究上述人员的法律责任,则股东为了维护公司...
第 一、二者的诉权产生依据不同 代表诉讼的依据是共益权,代表诉讼的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 直接诉讼的依据是自益权,直接诉讼的原告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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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诉讼权,一般是指当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二、具体体现如下: 1、依照《》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具备资格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备资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备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第 一、二者的诉权产生依据不同 代表诉讼的依据是共益权,代表诉讼的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 直接诉讼的依据是自益权,直接诉讼的原告仅以股东身份提起诉讼。 第 二、二者的诉讼的目不同 代表诉讼是针对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针对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从而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行为; 股东直接诉讼则是针对直接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自身的利益。 第 三、二者的诉权不同 代表诉讼中的原告仅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属于公司,代表诉讼中形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分离的; 在直接诉讼中,形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质意义上的诉权都属于作为原告的股东。 第 四、存在的范围不同 代表诉讼存在的范围很广泛,只要公司依法享有诉权,在没有正当理由怠于行使或拒绝行使该权利时,具有起诉条件的股东都可以提起诉讼,被告可以是损害公司利益的所有行为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外的第三人。 第 五、胜诉后的利益归属不同 代表诉讼胜诉后,其利益归公司所有,原告股东只能作为股份持有人同其他股东一道分享胜诉的利益; 直接诉讼获胜后,利益全部归原告股东个人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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