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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报警,报警也不会受理。也不需要备案。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一般是2个多月的。你们应当先到工伤认定可问清楚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你应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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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肯定会约定合同附件,附件一般为企业的薪资制度和员工手册,你要把这两样东西带上,并把你要鉴定的合同全部带齐,在打印两份合同明细汇总表。到社保局工资课鉴定的时候,会在合同上盖章,社保局会留下一份汇总表来备案。 合同上不盖章是无效的,也就是说社保局不备案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赔付结案(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1、定是否工伤的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工伤事故报告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电话或2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λ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λ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λ书面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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