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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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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结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案例简介李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双方父母决定用积攒半生的血汗钱为这对小夫妻买套住房。经过两家商量后,李某父母出资120万,王某的父母出资80万,在北京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在过户时,产权证上只登记了李某的名字,但是王某与父母想着都是一家人便同意了。3年后,房产市值250万,李某与王某矛盾渐生,二人闹着要离婚。二人离婚后,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案件分析 首先,李某的父母出资的120万应视为对李某的赠与,王某父母出资的80万应视为对王某的赠与。房产虽然只登记在李某一人的名下,但是二人都有对房产进行出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双方对房产并没有做出特殊约定,因此房产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李某出资60%,王某出资40%,离婚时房产价值250万,李某可分得150万,王某可分得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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