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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双方或多方事故,可适用“无责代赔”处理机制: (一)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二)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
无责赔偿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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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仍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对第三者进行赔偿。交强险无责限额为12100元,其中1000元为医疗费限额(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11000元为死亡伤残限额(含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费用等)、100元为财产损失限额其中100元财产损失限额按照各个保险公司的惯例及习惯,一般由全责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无责代赔: 在不适用“互碰自赔”的情况中,单方全责事故的解决办法,可以参照之前保险行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相关内容: 交强险无责限额的代赔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互碰自赔”其实是在“无责代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于双方事故中的各方均有责的事故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的升级版服务模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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