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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夫妻协商。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形式、取得时间、出资...
女方外遇的,如果外遇行为属于过错行为,也就是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因此导致离婚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赔偿。但如果不是过错行为,那么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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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外遇的,如果外遇行为属于过错行为,也就是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因此导致离婚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赔偿。但如果不是过错行为,那么按照一般原则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双方均等分配。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上所述,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可以少分财产的过错进行为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其中一方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操作,使得对方少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里的过错是对方重婚、出轨等这些行为,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但是分割完毕之后,自己可以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
男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确定男方外遇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在财产分割时,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太大区别,应平均分配财产。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男方会多分或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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