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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派遣到异地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是工伤事故发生地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在雇佣公司工作,实际上和原公司有劳动关系,雇佣公司只有劳务关系。也就是说,工人除了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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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在外派期间也是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你的单位不申请工伤或是各种阻挠,你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用13年与公司的1年期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盖章)、工作证、外派单位工作卡、工资银行卡明细比较充分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还需要你受伤住院方面证据(如你在业主公司上班中,不慎从台阶上摔伤的同事或在场人证言)还有,你受伤治疗情况(医院病志及各种票据)。 其次,对于休养期间公司发的工资是否欠妥,要根据你是否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确定。 最后,是否请律师,什么时间请,这完全是自愿。
外派务工人员工伤赔偿如何处理 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在本企业是清楚的,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本企业来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不在本企业而在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就由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承担。 外派劳务人员伤残或死亡属于外国有关方面造成的,外派单位应积极索赔,不应为外方承担伤害赔偿责任。外方付给赔偿金,原则上应当归当事人或其家属所有,但单位已垫付的诉讼费(包括索赔支出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治疗期间工资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费用,应从国外赔偿金中扣还,扣还后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比国内工伤者所享受的待遇略高。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伤、网后,应按照因工死亡对待。国外赔偿金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相重复的费用可酌情扣发。但国外应给与适当的这个。赔偿金中的精神损失赔偿不作为重复待遇计算。国外没有赔偿金的,按国内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所在单位。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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