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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一种是开发商在报建的时候已写明用途,开发商能够拿到产权证的,这种车位属于有产权的不动产,属于开发商所有车位,可以放心买卖。...
要看停车位的所有权是否在开发商,如果开发商拥有合法的产权,自然就可以对自己的东西进行处分,那么出售停车位也就是合法的。但如果经过认定是属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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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的确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
如果在没有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形下,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地下停车位一般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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