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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东具有履行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原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时受让人知道的,取得股权的继受股东对原始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
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是,原始股东一般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而股东可以是最开始出资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发行新股或者新增注册资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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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花钱投资该公司的往往被称为原始股东,既然被当做是原始股东,肯定跟其他股东不一样。 原始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股,一种是优先股。而一般企业为了鼓励员工,给员工的股权大多属于优先股。优先股并没有投票权,只享受公司分红。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规定了新股认购优先权制度,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但是,《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股东优先认购权规定却比较模糊,只在第133条规定,(股份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事项作出决议。有学者由此推断《公司法》肯定了股份公司股东具有新股认购优先权,不过,该条文只要求股东大会在公司发行新股时考虑“向原有股东发行”,并没有直接强制规定股东大会必须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因此,股份公司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在法律上还不是很明确。 原始股东除了具有相应的权利外,也有一定的义务,建议在当股东的时候可以先去了解清楚,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应的麻烦。
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特别明确的,这就是或然债务的处理方法。避免因为原公司股东隐名债务,造成新的股东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你的叙述比较简略,而且不是很“专业”。比如,现在好多人老是从谁是股东来认定企业财产的属性。这是不对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公司财产权。这个财产权是独立的、完整的、排他的。至今还没有认识到公司财产权,是对现代公司制度的知识欠缺。因此会发生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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