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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正常经营的,可以申请。符合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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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关于印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办理地点:1、荣大学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大学受理。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荣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受理)。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社保大厦电话号码:028-87706602咨询电话:028-12333。
申请创业补助金的程序如下:申请补助金的人应填写《创业补助金申请书》,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创业的人应提供有效变更证明书3、毕业5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明书.申请证明书(或毕业证明书认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驻青大学在校学生应提供学生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的返乡农民工在本人外出务期间与使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中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高校(校园、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等材料报当地(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进行复审。区(市)县人民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向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发放,不得发放现金。(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地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在创业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处理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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