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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通常是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导...
一房两卖判决处理如下:有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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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可以起诉要求10万元赔偿
请您在百忙中看一看我反应的问题。2011年3月我购买了**写字楼(当初说是商住两用),签订的是开发商出具的购房合同,到2012年6月30日完工。可是再三推迟到如今。开发商竟然跑了,总部电话,办公室电话,售楼处电话全部没人接了。在网上一查银安银厦老板犯事了,一房两卖和空中楼阁也卖。我们富丁国际是商住楼盘,住宅那边已经入住,写字楼还没有签订合同。我真是害怕我买的房子是什么情况.请您给我指点迷津,一辈子攒的钱不能这样就打水漂了,我该怎么办。
一房两卖的判决如下: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赔偿损失和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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