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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建筑主管部门投诉,政府很重视拖欠建筑员工的薪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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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债权人也需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方报告自己的债权状况。 然而,如果债务人在生前欠过职工工资、看病的钱、残疾赔偿金或丧葬费等众所周知的事情,以及两个需要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钱和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债权情况无需再次申报。只需让管理方查明后,列出一个清单并贴在相关位置即可。
劳动者如果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三种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式简单,但缺点是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其次,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因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但缺点是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最后,如果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这些情况可能被视为“无故拖欠”: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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