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虽然登记在您一人名下,但是要看购房的出资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使用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完全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额购房...
份子钱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分。 房子如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或是他家父母的名下,离婚时不能分割。 电器如是婚前买的,是你个人财产。如是你领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全款支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虽然房产产权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可以主张分割的,这是物权和债权的区别,至于增值部分只有初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的增值部分才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房屋市值的增长原则上是属于自然增值的,女方的主张不一定可以获得支持,但是如果对装修或是维护起到了作用的话可以主张适当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