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罚款200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还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违法情形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从轻处罚是指在处罚时在标准量刑下减少处罚的力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进行从轻处罚: 1、主动的降低自身行为到来的恶劣影响; 2、违反犯罪的行为是在别人胁迫下进行的; 3、在产生违法犯罪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的; 4、其他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况。比如在第三种情况下进行投案自首的会根据其犯罪本身的恶劣程度和自首行为对其进行如下的减刑:如果已经犯罪的话,但是公安司法部门没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已经知道案发但是没有将此犯罪分子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此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那么可以对其从宽处罚,较少正常量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犯罪分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在接受审讯或者是自行供诉一些公安司法部门没有了解到的犯罪细节等问题,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自首行为。同上那么可以对其从宽处罚,较少正常量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犯罪嫌疑人不是出于主动,而是通过其他人的劝导陪同下投案自首的,也属于自首行为,从轻处罚的力度也是可以为正常量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具体犯罪行为并没有被公安司法部门掌握,但是在接受有关部门盘问审讯关于犯罪事实有关情况时,自己选择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也可以从轻处罚百分之三十以下;不满足上述自首情况的,但也属于自首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百分之二十以下;如果犯罪事实不恶劣的,犯罪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的,那么自首后可以从轻处罚百分之四十以上,甚至免除其刑罚;如果已经自首但后面又不承认,但一审前又承认的,可以从轻处罚百分之二十以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335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