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办理领养手续。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需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儿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收养人是否结婚无直接关系。首先要考虑收养人的个人情况。收养人应当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其次,要考虑收养人的收养能力。收养人不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应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此外,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不适合收养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30周岁。
收养侄儿也得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否则你们的收养关系并不成立,希望能帮助到你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