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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审判的实践和行政赔偿的立法精神,我国的行政赔偿以直接损失为原则。财产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 (1)行政赔偿的数额应...
苍蝇的眼睛,发明了蝇眼摄象机。苍蝇的灵敏感知,发明了危险探测仪,用在危险工作场所鹰的滑翔技巧,发明了滑翔机。鸟类的留线造型,改变了飞机的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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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上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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